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2025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2025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2025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2025年泰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委托评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5〕1号)文件要求,除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外,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列入《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海洋工程、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应由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县)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项目环评。根据2021-2023年度的报告书项目统计,预计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约100本,报告表项目约35本,规划环评报告书项目约10本。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拟委托评估单位开展技术评估工作。技术评估单位负责组织报告书(表)、规划环评的技术评估工作,包括报告预审、组织评审、修改复审、出具评估意见等工作。5002025-06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