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6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6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 | 备注 | | 1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 一、安保内容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相关工作和司法警务辅助工作。主要包括:
(一) 门卫、监控
1、负责各类外来人员进出分流管理;
2、负责来访人员和车辆身份查验、进出登记和安全检查,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院内,引导来院办事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负责24小时值守监控室,遇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非消控室)
4、负责夜间机关安全巡查;
5、负责门卫负责区域日常安全秩序维护;
6、负责办公大楼一楼引导、咨询、维护秩序;
7、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二)安检
1、负责对涉诉各类人员查验证件,引导换领旁听证或会客证;
2、负责对涉诉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负责对安检中查出的各类违禁物品进行收缴、登记、保存、移交;
4、协助做好扰乱安检秩序人员的稳控、违法证据的采集、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巡查
1、负责审判区域(含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来访接待场所等)的巡逻;
2、负责重要安全岗位人员值岗在位情况的监督;
3、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协同处置;
4、负责巡查区域内一线安全问题的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
5、负责现场各类违法证据的采集、综合整理与报告。
(四)警务辅助
1、协助司法警察提押、还押;
2、协助司法警察看管;
3、协助司法警察值庭;
4、协助司法警察维护庭审及其他相关重要警务活动的安全秩序;
5、协助司法警察应急处置警务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五)协助信访
1、负责涉诉来访人员的身份查明;
2、负责涉诉来访人员的安全检查;
3、负责接访场所安全隐患检查;
4、负责接访场所重点来访人员监控、巡查、违禁物品的管理和人员分流引导等维护秩序工作;
5、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当事人稳控工作。
(三年服务期限) | 498 | 2027-01 | 否 | 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