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6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6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6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6年10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一、安保内容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相关工作和司法警务辅助工作。主要包括: (一) 门卫、监控 1、负责各类外来人员进出分流管理; 2、负责来访人员和车辆身份查验、进出登记和安全检查,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院内,引导来院办事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负责24小时值守监控室,遇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非消控室) 4、负责夜间机关安全巡查; 5、负责门卫负责区域日常安全秩序维护; 6、负责办公大楼一楼引导、咨询、维护秩序; 7、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二)安检 1、负责对涉诉各类人员查验证件,引导换领旁听证或会客证; 2、负责对涉诉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负责对安检中查出的各类违禁物品进行收缴、登记、保存、移交; 4、协助做好扰乱安检秩序人员的稳控、违法证据的采集、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巡查 1、负责审判区域(含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来访接待场所等)的巡逻; 2、负责重要安全岗位人员值岗在位情况的监督; 3、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协同处置; 4、负责巡查区域内一线安全问题的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 5、负责现场各类违法证据的采集、综合整理与报告。 (四)警务辅助 1、协助司法警察提押、还押; 2、协助司法警察看管; 3、协助司法警察值庭; 4、协助司法警察维护庭审及其他相关重要警务活动的安全秩序; 5、协助司法警察应急处置警务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五)协助信访 1、负责涉诉来访人员的身份查明; 2、负责涉诉来访人员的安全检查; 3、负责接访场所安全隐患检查; 4、负责接访场所重点来访人员监控、巡查、违禁物品的管理和人员分流引导等维护秩序工作; 5、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当事人稳控工作。 (三年服务期限)4982027-01否否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