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税政法规处
- 发布日期:2026-03-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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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牢固树立“法治财政、依法理财”理念,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以更高标准和更实举措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一)严格深学细悟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整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局党组常态化学法机制,制定《市财政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财政工作始终走在法治的轨道上。
(二)科学有序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构建“立项-起草-审核-备案-后评估-清理”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2024年底制发的3个规范性文件送司法局备案审查,2025年制发的3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定程序。财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妥善审慎处理涉法涉诉事务。进一步规范固化本局各类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的法定权责和办理流程,严把每个案件受理办理流程节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办理差错和法律风险。全年对4起行政复议、1起民事诉讼、5件行政处罚、25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开展了审查,审核把关69份行政合同,及时预警、发现和纠正工作差错,案件办结率100%,有效防范了财政涉法涉诉风险,维护了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权威和对外服务形象。
(四)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普法规划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市财政局2025年“财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灵活多样地宣传解读财政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财税政策,较好地搭建了财政与企业、百姓沟通桥梁。开设“财政宣传月”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分5期连载刊登强农惠民利企政策和财政部门出台的助企纾困措施,推动财政政策工具有效运用,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创新方式方法,举办征文活动。面向全市财政系统开展征文活动,共征集5篇征文,通过讲好财政故事、传播财政声音,有效提升群众对法治财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以《学习参考》学法用法专栏、局门户网站为载体,发布政策解读及典型案例16期,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五)做实做细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执法期限、执法步骤、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以及卷宗材料立卷归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提质建强法治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着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按要求组织74名已持有和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资格认证培训和集中考试,线上依托教学平台组织121名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线下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推动规范执法意识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涉法涉诉事项办理方面的保障作用。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治引领与服务赋能相结合,以优质法治财政服务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全市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企业财务核算真实性、资产运营规范性、风险防控有效性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100%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职责
切实扛起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局党组把抓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照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构建“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局长具体负责、业务处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债务管理、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财政管理全流程。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程序合规、质效提升。
(二)紧扣财政业务,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责
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着眼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现实需要,将“两依”工作与依法理财同部署、同推进,将法治思维融入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全流程,强化财会监督联动。加强预算、收支、资产、债务等全方位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全市普法宣传有序开展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我局切实扛起普法经费保障主体责任。一方面,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刚性保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确保保障水平逐年稳步提升;另一方面,强化全过程监管,聚焦经费投入、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健全内控机制,严把审核关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同时,突出绩效导向,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普法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预算安排、改进工作举措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普法经费从“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变,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