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7-3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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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54号)精神,现将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250万元下达给你区,该资金为2025年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用于“红色蒋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7006000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引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认真对照农业农村部区域协作促进司《关于反馈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评审结果的函》(农区域便函〔2026〕10号)要求,压紧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精准提升项目成效。对形成的资产及时确权,构建经营主体和农户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制定收益二次分配方案,避免简单收益分红模式。
二、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区域协作促进司《关于反馈202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评估结果的函》(农区域便函〔2026〕11号)要求,加快补齐项目区建设短板,抓紧完成后续建设工作。
三、要严格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4〕23号)有关要求,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跟踪指导项目实施情况;财政局要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高位推进。项目资金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使用;不得无故滞留、拖延拨付;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项目计划和内容;不得用于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违规用于发放个人奖金、津补贴;严禁建设楼堂馆所、新形象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应在2026年底前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于2027年1月中旬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附件:1.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目标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1
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个
地区 | 合计 | 2025年项目 第二批补助资金 | 根据2025年项目评估结果安排用于巩固提升的 补助资金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姜堰区 | 1250 | 1 | 1000 | 1 | 250 |
附件2
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姜堰区“红色蒋垛”乡村振兴项目 | |||
省级主管部门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周期 | 2025年度 | |
所在市(区) | 姜堰区 | 县级牵头 组织实施部门 | 姜堰区 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299 | ||
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1250 | |||
其他财政资金 | 0 | |||
其他资金 | 49 | |||
总体目标 | 通过本年度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草莓产业形态,提升草莓产业附加值,进一步美化村庄环境,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满意度和幸福感,进一步丰富村级增收产业,提高村集体收入,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投入金额 | ≥1299万元 | |
项目投入方向合理性 | 合理 | |||
专项资金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比例 | 100% | |||
社会成本指标 | 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 无 | ||
配套资金到位率 | 90%以上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导致空气污染 | 无 | ||
项目实施导致水土流失 | 无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惠及村 | 1个 | |
草莓产业提升项目 | 1个 | |||
果蔬深加工厂房(二期)屋面光伏项目 | ≤700kw | |||
质量指标 | 已建工程质量问题 | 无 |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 | 无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建设周期 | 1年 | ||
年度建设项目开工率 | 100% | |||
年度资金拨付率 | 100% | |||
年度资金支付率 | 90%以上 | |||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区域内 农民收入增速 | 高于所在区县平均水平 | |
新增村集体收入 | ≥2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内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 高于姜堰区平均水平 | ||
项目区内农村道路和生产路硬化里程数 | 明显提升 | |||
项目区内农村集中供水率 | 高于姜堰区平均水平 | |||
新增带动就业岗位 | ≥20个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明显提升 | ||
项目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 | 明显提升 | |||
项目区内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高于姜堰区平均水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探索形成乡村振兴工作领域的经验模式获得省级以上单位或部门认可推广 | ≥1条 | ||
总结宣传具有较大影响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域典型案例 | ≥1条 |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实施范围内农民满意度 | 项目区域内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0% | |